2021/07/09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学校应坚持实施第一类双语教学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发展内蒙古民族社会经济文化,把优秀的民族文化科学地传承至今,势头良好。这是蒙古民族对中华文化的繁荣发展以及世界文化的多样化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民族文化传承离不开民族教育,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民族教育体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实践,也是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的关怀下教育工作者们不断努力下逐渐成熟的教育模式。内蒙古民族教育的理论与方法在其形成过程中,促进了各族人民的团结,培养出大量的爱党爱国的高素质民族领导干部和各类专业高级人才,为边疆社会安定团结积累了科学的经验。

   双语教学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基本教育模式,少数民族学生通过双语教学掌握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兼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蒙古实施的双语教学有第一类双语教学和第二类双语教学之分,以第一类双语教学模式为主体。

   最近,极个别人提出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学校实施第二类双语教学模式,即以汉语教授所有科目,加授蒙古语文的模式,试图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教学。此类提议否定建国以来国家施行的民族政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破坏民族团结,甚至制造社会恐慌。因此,我们坚决反对个别人提出的这种非科学的破坏性“创新”教学模式,建议坚持现行的蒙古语为所有科目的授课语言,加授汉语的第一类双语教育模式。

一、国家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需要,每一个中国人有必要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民族学校也积极落实该政策,成果十分显著。但在少数民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的实施和使用是一个严肃严谨的问题。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不顾及民族地区的历史和传统,不能推行加速民族语言文字消亡的不利措施。

二、有些人认为只有推进普通话才可以增强国家认同,培养爱国情感。这种说法是对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人群的爱国情感的质疑,甚至否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日常使用普通话的人群和日常使用蒙古语的人群同样的爱国,他们共同建设祖国北疆,都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做出了巨大贡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学校一直以来使用蒙古语进行的爱国教育是成功的,并没有出现因为用民族语言受教育而使国家认同减弱的现象。

20世纪60年代,国家遭逢三年严重自然灾害期间,内蒙古大草原养育三千南方孤儿的草原额吉们,她们基本上不会说汉语,但她们对祖国的爱和责任一样的深沉厚重,她们把素无血缘关系的这些南方三千孤儿称为“国家的孩子”,倾注心血把他们养育成人,为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者那顺巴依尔(2014)在长期观察中国与蒙古国之间穿梭的卡车司机等蒙古族群体时发现,用蒙古语接受教育、日常使用蒙古语的这个群体虽然每天与境外的同胞打交道,但他们的国家认同十分明确。他们坚决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同时也是蒙古族人,他们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并不矛盾。今年,疫情肆虐祖国大地,内蒙古数百名医务战士奔赴武汉重灾区。其中就有多名蒙古族医护人员请愿加入到援鄂医疗队,在祖国危难之时挺身而出,表现出崇高的爱国主义之心和报国之志。

三、2018年教育部提出语言扶贫攻坚战计划,旨在使贫困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从而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容易脱困。内蒙古的部分区域深受西部山西方言影响无法达到普通话标准,汉族聚居区和民族聚居区同样需要普及普通话,扩大就业渠道。在内蒙古的牧区,汉语水平与人均收入之间事实上尚未呈现明显因果关系。

讷木和(2009)利用牧户调查数据对人均收入和汉语水平之间做了回归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控制其它因素后的回归系数为-263.35,显著度为0.70,说明汉语水平对牧民收入并无显著影响。农村牧区的贫困有其深层的原因,而绝非使用蒙古语所导致。

我们近几年在牧区实地调查时观察到,尽管偏远牧区的牧民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蒙古语,普通话不流利,但因为草原生态环境好、人均草场相对大,生活反而富足。另一方面,这些偏远地区的年轻一代牧民使用普通话交流已经没有任何障碍。这里想强调的是,我们不是认为牧区不需要普及普通话,而是提倡在牧区不能以突变教学模式这样过激的方式推进普通话,而需要逐步稳健地加强普通话教育。

四、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们在日常教学工作和社会调查中注意到年轻一代蒙古族人,尤其90后和00后群体中基本不存在普通话水平低的问题,他(她)们普通话讲得比只会讲方言的汉族群众标准很多。内蒙古自治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民族自治地区,汉族人口占比80%以上,汉语的环境非常成熟,蒙古族年轻一代比长辈们更容易掌握汉语。新时代,他们正在以更主动,更多元的方式接受着汉语,甚至已经出现蒙古语授课学生的母语水平普遍低于汉语或英语的现象。

据统计,内蒙古蒙古语授课学生的人数逐年下降。目前,蒙古语授课学生的数量只占蒙古族学生数量的不足三分之一,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蒙古族学生正在接受汉语教育,而不是母语教育。

母语教育面临如此窘态之现状下,刻意推行汉语授课,只能加快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消亡速度,这不符合多民族守望相助、共同发展的大方针。不顾蒙古族年轻一代人已经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实际,强行推行第二类双语教学模式,倒不如对外出务工的农村牧民工进行针对性的普通话培训,其社会效益更佳。

五、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辉煌成就是几代人在党的领导下实行正确的民族教育政策的结果。成千上万的人民教师依然在各级民族学校的教育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取消蒙古语授课课程将会导致许多教师面临更换工作岗位甚至失去工作,定会引起教师、家长、学生的强烈发对。疫情导致全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的今天,对整个教育系统进行人事调整极易造成社会结构性动荡,对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极其有害,后果十分严重。

   政策突变不仅对在岗少数民族教师带来影响,同时波及内蒙古几所高校蒙古语授课师范类专业的大面积调整问题,涉及面非常广,社会影响非常大。

六、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中已经十分明确地阐述了民族教育中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之间的关系。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现教育部)颁布《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学大纲》首次明确规定了少数民族学校汉语文教学的特殊性——“第二语文教学”。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试行)》,将少数民族学校汉语文课的性质从“第二语文教学”,进一步明确为“第二语言教学”,大纲的名称也从“汉语文教学大纲”改为“汉语教学大纲”。2013年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强调应“遵循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规律,正确把握汉语教育的特点。(王本华,2006)

    因此,汉语课程在实践中重视的是汉语言学习的工具性,这与作为母语的 “蒙古语文”课程学习性质是有区别的。蒙古族学校的母语课程和第二语言课程名称应该分别用“蒙古语文”和“汉语”表述,然而很多研究中的表述不准确,从而影响语言课程的权重系数。实际上,内蒙古在实施双语教学过程中,已经不必担心年轻一代会在学习和掌握汉语时所面临的学习困难(以上有论证),而是应该关注汉语授课有可能带来的认知困难。认知能力发展的最大困难一方面是母语表征的感性经验和认知结构在教学过程中难以被知觉,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生活、生产的世界,他们的历史、文化和语言的特征很难在教学中呈现显性化。

      因此,实施第二类双语教育模式违背少数民族学生的认知规律,违背教育规律。


   在统一多民族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各民族语言文字具有平等地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政策法规的依据与保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发展各民族文化教育,才是加强民族团结,加强各民族文化交流,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稳定团结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内蒙古自治区当前实施的第一类双语教学模式为国家统一、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文化繁荣发挥了重大作用,可以说,内蒙古从建国至今坚持实施的第一类双语教育模式作为成功的教育政策已被历史验证,也正在发挥其应有的教育功能,正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双语人才和社会主义建设者。基于此,我们认为,我们坚持:完全有理由将这一已被事实证明是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第一类双语教学模式,继续施行下去。而强行导入第二类双语教学模式会导致民族文化教育的迅速衰退,破坏少数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局面,或许使来之不易的模范少数民族自治区经验一败涂地。

   总之,我们建议,我们坚决主张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学校继续实施原有的第一类双语教学模式。

讷木和(内蒙古大学蒙古学研究中心)

塔娜(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阿拉腾嘎日嘎(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古学学院)

杨艳蕾(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nemkhee@imu.edu.cn


2021/07/06

因反对“二类双语”而被诬陷为腐败分子的通辽市教育局长高娃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蒙古族中学校长高娃:献丹心睿智 谱民族教育新篇

来源:共产党新闻网 2009年11月04日17:25


  二十三年斗转星移,二十三载沥风沐雨。她二十三年如一日辛勤耕耘在民族教育这片热土上,把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无私地奉献给了她所挚爱的民族教育事业,用自己的赤诚之心和聪明才智培育了一批又一批蒙古族孩子全面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她被评为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学特级教师、优秀教学能手,荣获自治区人民教师园丁奖;作为班主任,她多次被评为自治区、市级模范班主任;作为共产党员,她多次被评为通辽市优秀共产党员;作为校长,她先后管理的两所学校均以良好的办学条件、出色的教学质量、浓郁的民族特色居于自治区同类学校首位,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她,就是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通辽市“三八红旗手”——通辽蒙古族中学校长高娃。


  高娃,女,蒙古族,在职研究生学历。她于1986年大学毕业从教23年来,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普通的英语教师、班主任到教研组长、教务处主任、业务副校长,2003年任通辽市蒙古族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2006年12月至今任通辽蒙古族中学校长。2008年当选通辽市第三届人大常委。


  情系发展 锐意改革 打造民族教育品牌学校


  高娃同志的身上,有一种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有一种雷厉风行的作风,有一种推动民族教育快速发展的强烈愿望。作为校长,她有胆识,有魄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对学校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


  通辽蒙古族学校原来是一所只有16个教学班、不足500名学生的蒙古语授课普通学校,在学校发展举步维艰的关健时期,组织上任命她为校长,临危受命的她以推动学校发展为已任,锐意进取,大胆改革,紧紧抓住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三个关键环节,经过三年的辛勤努力,通辽蒙古族学校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办学条件达到自治区同类学校前列,教学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连续3年中考成绩稳居榜首,学生在各项竞赛活动中连创佳绩,获得了良好社会声誉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扩大到41个教学班、在校生近3000人,成为通辽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规模最大、特色最鲜明的民族义务教育学校,成为民族学校发展的一面旗帜。她管理的通辽蒙古族学校以“蒙汉兼通、三语并进、素质全面、和谐发展”的特色,先后被评为通辽市“文明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民族教育科研实验示范学校”、“红领巾示范学校”、“群众体育先进集体”,中国“平安校园”最佳学校。


  高娃同志勤奋务实的工作态度、高超的学校管理能力、干练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通辽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06年12月她被市委破格提拔,调任通辽蒙古族中学校长。她深知自己肩负的民族教育发展的任务更重了,但她毫不退缩,凭着对民族教育的无限热爱之情,凭着多年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积极投身到学校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她明确提出了“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的办学指导思想,确定了“以人为本和谐校园、教学为中心注重科研、改革创新突出特色、促使每个学生最优发展、为学生终生幸福负责”的办学理念和“依法治校、以德立校、标准建校、民主理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思路。在新的岗位上,她一如既往地勤奋进取,忘我工作,在她的带领下,通辽蒙中教学井然有序,师生员工精神饱满,学校整体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特别是高考升学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7年,高考上线绝对人数名列全市蒙汉高中之首,并实现连续四年包揽全区蒙授理科状元,高考成绩在通辽市取得12项第一名;2008年高考二本以上上线人数突破千人大关,各学科成绩均列通辽市第一位,综合成绩名列自治区同类学校榜首;2009年,高考二本上线率超过70%,高分人数和重点率再创新纪录,特别是力夺自治区蒙授文科状元和理科自然分第一名。学校前后被授予全国少数民族示范性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教育信息化示范基地,自治区文明单位、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先进学校、民族教育科研和实验示范学校、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广大干部群众誉为“科尔沁民族英才的摇篮”。高娃同志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工作业绩,于2007年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08年1月当选通辽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常委。


  心系师生 以人为本 营造和谐向上发展环境


  高娃同志工作作风雷厉风行,执行政策一丝不苟,坚持原则铁面无私,但她对教职工、对学生却始终饱含深情,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她善于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积极推行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多方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学校大事都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交由教代会研究讨论。她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常慰问有困难的教职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年春节前,她总是要到困难教职工家走访,问问过节的东西是否准备齐全,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对代课教师她关心爱护,嘘寒问暖;对离退休教职工她不忘慰问、探望,倾听他们的心声;对汉族教职工更厚爱一分,把增进民族团结体现到具体行动上。教职工劳动她在现场边干边组织指挥;教学检查她和分管教学的领导一起听课评课。她长期坚持加班加点工作,每天总是第一个到校,最后一个离开,每次的寒暑假基本都在学校度过,每年除夕夜她都坚持在学校值班,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全校师生作出了表率。


  为了让广大师生有一个更加舒适的办公学习环境,她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1000万元,为全校各班级全部安装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各科室、教研组都配备了电脑,并重新装修了多媒体阶梯教室、多功能播放厅,翻新了旧办公楼,维修了教学楼、宿舍楼,改造了学生食堂,建成了塑胶田径运动场。近两年学校对硬件建设的投入大、步子快,彻底改变了我校设施设备的简陋、落后面貌,对今后的发展莫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经自治区批准立项的学校实验综合楼项目已经启动,预计今年完工,这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为通辽蒙中继续开展优质化教育莫定坚实的基础。她还多方协调资金,对学校教职工家属区路面、照明设备等进行一系列改造,解决了路面凹凸不平、下雨泥泞难行的问题,得到了教职工和居民的一致好评。凭着这样热情周到的关怀,她和教职工心心相印,教职工把校长当作自己的贴心人,全校上下人心思进,营造了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各项工作。


  身系课堂 深化教改 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高娃同志曾说:“一站上讲台,就进入一种境界,看到的是期盼的眼神,感到的是神圣的责任”。作为教师,她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率先闯出了一条适合蒙古族学生特点的英语教学新路子,成为通辽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学校中最早尝试英语教学的“探路人”,在民族学校外语教学领域开辟了一片崭新的天地。自1992年以来,她所教班级学生 的英语成绩一直在全市乃至全区民族学校中名列前茅,她的学生阿荣高娃成为北京师范大学第一位接受过蒙语基础教育的外语系研究生,学生伊丽古玛英语高考获得148分,成为通辽市蒙古族学校历史上第一位考入清华大学的学生。她培养了一大批蒙汉兼通又懂英语的优秀人才,成为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她坚持以一名教育专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科研意识和能力,先后发表了《初中蒙语授课学生英语课的教学体会》、《优化“三语”教学整体改革实验研究报告》等十余篇有影响的论文,并有多篇论文获自治区教育教学成果奖,有的论文还填补了民族学校外语教学的空白。因为出色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自20沮年起,高娃同志一直兼任自治区“三语”教学研究会理事、自治区教研室兼职教研员、内蒙古教育学会蒙古族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委员会成员、通辽市语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并多次为各盟市学校做示范课,对民族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她积极承担和组织实施教育科研课题,深化了教育教学改革。她牵头组织实施的《优化“三语”教学的整体改革实验研究》课题,获通辽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承担的《探索适合少数民族地区外语教学法》课题,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重点课题组验收并得到好评。在她的带领下,2007年以来,通辽蒙中成功申报国家级教科研课题2个,自治区级课题5个。她主持申报的《蒙古语授课高中自主创新学科教育和谐体系的实验研究》课题,被批准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十一五”重点课题《西部民族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创新教育和谐体系实验与研究》子课题,通辽蒙中被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自主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组确定为实验基地。通过深化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通辽蒙中教学质量一直保持在自治区同类学校首位。


  爱洒校园 全面育人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高娃同志一直认为,爱学生是教师教育学生的起点和基础,是德育工作的一把钥匙。她凭着一颗爱心来做教育工作,把热爱学生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尊重学生的人格、兴趣、爱好,了解学生习惯以及为人处世的态度、方式,帮助学生树立健全、完善的人格。


  1988年,她刚开始做班主任工作就遇上一个棘手的问题。当时班级中有个叫朝鲁的学生,打架斗殴无所不做,让她极为挠头。但她还是静下心来,认真寻找原因,了解到朝鲁的父亲是植物人,母亲也没有工作,靠打些零工维持生计,家境十分贫困。了解情况后,她主动担当起家长的职责,对朝鲁同学情感上关爱,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在她的爱心感化下,朝鲁同学改掉了坏毛病,学习成绩稳步上升,顺利考入高等学校,现已成为通辽市公安局的一名优秀干警。作为班主任,她既像慈母一样时时关心爱护学生,又像严父一般处处严格要求学生,无私的爱心和身体力行的模范行为,带出了一个个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班集体。从1989年到2003年,她所带的班级7次被评为市级、自治区级先进班集体,她本人也曾先后6次被评为市级、自治区级模范班主任。


  担任校长之后,她仍然时刻牵挂着学生,在办学中始终突出德育为首的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了保证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失学辍学,在她的倡议下,学校设立了助学金和奖学金,每学期都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颁发奖学金和助学金,并对特困学生减免学杂费。仅2008年,学校就为贫困生减免各类收费27万元,协调有关基金会和社会各界捐助15万元,受资助的学生达300余人。2007年,学生哈斯敖其尔、白曙明不幸患上过敏性紫癜和白血病,由于家庭贫困,无法支付昂贵的医疗费,高娃同志得知情况后,立即在全校范围内发起捐款倡议,为两位同学捐助人民币17.2万元,使他们的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顺利返校读书。在通辽蒙中,学生们喜爱她,崇敬她,亲切地称她为校长妈妈。


  传承文化 特色办学 深化民族学校办学内涵


  高娃同志认为,传承民族文化、突出民族特色是民族学校的重要标志,也是民族学校办学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她高度重视校园民族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具有浓郁蒙古民族特色的文化氛围,办公楼、教学楼内的走廊墙壁上悬挂着介绍蒙古民族历史和传统文化的图片,不仅散发着浓郁的民族气息,而且让 师生了解了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综合楼的楼梯口摆放着美丽的盆景,营造了优美典稚的氛围,使人心情舒畅愉快;学生食堂里悬挂气魄宏大的蒙古民族画卷,学生宿舍中由学生自己设计布置民族文化墙,校园环境建设无不体现出鲜明的民族文化和丰富的人文内涵,起到了环境育人的功能和导向效应,大大提升了学校的民族特色和办学品味,对打造学校优质教育品牌产生了巨大作用。


  高娃同志注重把民族文化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全过程,在她的倡导下,学校把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安代和搏克引入教育教学活动之中,“编的“安代健钾” 2007年在“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展示大会上获团体总分第二名,2008年被自治区体育局向全区中小学校普及推广,2009年被确定为“欢乐草原全区健身大会”比赛项目。2009年,男子搏克队在全区中学生搏克锦标赛中夺得团体第三名的优异成绩,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坚持每年举办一次校园蒙古语歌曲大赛,发挥民族歌曲的感染作用。在她的指导下,2007年,通辽蒙中学生自编的民族舞蹈“欢腾”、独唱“辽阔的草原”分获全市校园文化节舞蹈类和声乐类节目第一名,教师自编的好来宝《神奇的科尔沁》荣获第一名,并摘取了创作奖。2008年通辽蒙中学生参加八省区蒙语歌曲大奖赛,有2人获奖。


  高娃同志常说:“献身民族教育事业是我毕生的追求,为了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我愿付出全部的心血和智慧。”在23年的教育生涯中,她用实际行动兑现着自己的诺言,实践着自己高尚的人生追求。在民族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她正以雷厉风行、一丝不苟的作风,勤奋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用爱心和智慧谱写着民族教育的新篇章。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责任编辑:常雪梅)